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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试点市建设的建议

2015/7/16 15:30:59 人评论

 

提案人:李汉林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先后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生态市”验收,并成为第五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但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中,我们清楚认识到,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相比,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具体表现在:

1、部分乡镇、街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较慢,大部分集镇区无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2、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继续加大。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有下滑趋势;人民群众对享有良好环境的新期待有增无减;分散在农村的小规模养殖企业难以得到有效监管;开发区无污水处理厂等。

3、污染减排形势不容乐观。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经济总量仍将保持高速增长,污染物排放总量将继续增加,完成减排工作任务存在极大困难。

4、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生态市建设的投入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资,资金保障压力很大,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5、创建氛围需进一步营造。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存在不系统、不平衡、不持久等问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还不高。

几点建议: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尽快出台“进一步加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试点工作”的相关指导意见,规范工作运行的机制与体制。完善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议事机制、创建工作例会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联络员制度和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形成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整体合力。

2、编制《宁国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总体规划》和《宁国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开展我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3、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快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步伐,有效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同时,加快城区和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4、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和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

5、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传递和弘扬生态文明正能量,营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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