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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解决我市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几点建议

2017/9/15 9:56:16 人评论

 

市政协委员  李 娟

        一、农村安全饮水现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5-2015年,全市累计完成工程建设总投资1.28亿元,先后建成各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45处,总供水能力达到11.5万吨,其中建成乡镇规模水厂10处,单村集中饮水工程131处,依托城镇管网延伸工程4处。有效解决了23.8万农村居民和0.72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

但是,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我市农村安全饮水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饮工程未实现全覆盖。受地形和水源条件的限制,到目前为止,尚有霞西镇虹龙村、汪溪街道联合村整村不通自来水。少数地处偏僻的山区村组也未建成农饮工程。

2、重建轻管问题较为突出。农饮工程管护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我市集镇水厂多年来没有进行清产核资,国有、民营资本产权不明晰。单村点管护责任主体不明确,存在“有人用、无人管”的现象。绝大多数单村点按户按年收费,标准过低,且少数群众片面认为民生工程应当由政府包揽,农村水费收缴难现象较为普遍,水费收入入不敷出,陷入恶性循环。

3、水质安全问题不容乐观。已建工程水源地保护工作没有完全落实,少数集镇水厂水源地和制水场地保护措施没有达标;单村点水源地几乎没有保护措施,易受到地表腐质物和动物粪便污染;农民自建饮水设施、水井等受地下水质变化影响较大,水质安全保障率低。部分早期建成的饮水工程已有十余年,老化严重,管网“健康问题”突出,亟待巩固提升。

、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农饮覆盖面。一是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重新纳入民生工程,在建设资金上予以充分保障。二是针对农饮空白点、老化失修等问题,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定近3-5年建设规划,分年实施。三是依托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延伸管网工程,向城市周边农村辐射。

(二)理顺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一是尽快启动集镇水厂清产核资工作,明晰国有、民营资本比重。将国有资产委托水厂所在地乡镇政府代行管理权,介入水厂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明确各村委会对单村点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鼓励各村通过承包、委托代管等市场化手段落实单村点管护主体。三是在确保社会稳定和谐的前提下,允许新的社会资本破行政区划限制,对部分集镇水厂兼并重组。

(三)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明确相关单位、乡镇、村在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和具体管理措施。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充分运用专项农饮管护资金的杠杆作用,调动乡镇、村管好农饮工程的积极性。

(四)采取多种举措,进一步保障饮水安全。一是尽快划定集镇水厂水源地保护范围,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源治理力度,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二是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科技含量和建设标准,推行一体化水处理等新技术,改善水过滤工艺。三是加强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检测工作,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合格率,确保喝上“放心水”。

(五)强化节水意识,进一步优化收费机制借鉴城市阶梯水价的做法,尽快推行“两部制”水价,通过价格杠杆提高群众节水意识。对单村点推行 “一户一表”收费办法,做到按表收费、有偿用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使用智能水表,降低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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